摘要:2、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海宁法院最新曝光49人1家公司
“职业放贷人”名录更新!
沾上这些人可能血本无归!
一起来看看
海宁法院新一批职业放贷人名录更新啦!
注:职业放贷人名录以最近更新的一期为准,以往发布的名录不再作为认定依据。
这些人和公司为什么被实名曝光?
所谓“职业放贷人”
一般有以下的特征
他们跟正常的民间借贷有本质的区别!
1、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2、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3、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4、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除此以外,近日,
海宁法院还最新曝光了36名“老赖”!
人脸+实名!
快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其中
有2人竟欠下200多万的巨款
最少的欠下9000多元
36名“老赖”完整名单
一旦成为“老赖” 很多事不能做!
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做了明确规定,简单梳理一下:
交通出行方面: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不能坐其他所有列车的软卧;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住宿方面:
不得住宿星级以上酒店、宾馆。
消费方面:
一、不得购买不动产(一般包括房屋、土地);也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二、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四、不得旅游、度假。
五、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办公方面: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子女就学方面: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当然,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如你之前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删除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注意: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在这里
也要提醒所有的“老赖”
如果有履行能力
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就会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
如果再不配合
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有他们的线索
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24小时举报电话:15988319202